2013/10/14 【聯合報/記者王涵秋、鄭語謙/台北報導】
早上7點鐘,小學生通常已陸續到校,且應有導師在旁照顧。但全國校長協會昨指出,台南市有39所國中小由校務會議通過實施「導師8點上班」,改由警衛、替代役、志工媽媽等輪值導護,引發家長反彈,質疑「老師不在,誰來負責學生安全」?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表示,教育部堅守「學生在、老師就要在」的原則,即使校務會議已做成「導師8點上班」決議,也不具效力。國中小老師執行交通導護、早自修等工作,是否算在工時,可再討論,但不宜由校務會議決定。教育部會請台南市政府和學校教師進一步溝通、處理。
全國校長協會副理事長翁慶才指出,只要學生在校從事教學活動,老師就應在場指導、維護安全,怎可自行決定,何況校務會議只是行政作業程序,並非正式法令規定。
他指政府應速訂定國中小教師工作準則與出勤差假辦法,將交通導護、早自修、午間休息、寒暑假工作時間等差勤準則納入,清楚規範老師的責任與義務,也可解決大眾質疑教師寒暑假不上班,卻可領薪水的爭議。
黃子騰說,學校聘教師時已有聘約準則,包含工作內容與時間都有原則性規範。但教師適用勞動三法後,工作內容有細微變化,若有需要協商,教育部可協助。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張文昌解釋,教師工作雖是具有使命感的志業,也不能無限上綱,只要非屬教學專業的工作,應可適度由教學助理代勞。若真要比照公務員,老師應該也可在學期中請假,寒暑假再來上班,但這樣對學生影響更大;老師要的只是「相對的尊重」。
學校上下班制爭議 獲共識
2013/10/17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市國中小制訂上下班起訖時間爭議,教育局昨邀集家長、老師等團體開會,大家一致的共識是,只要學生在校,學校就要把學生照顧好,各校應釐清疑慮,讓家長安心、老師受到尊重。
會議由教育局長鄭邦鎮主持,與會人員表示,其實訂定上下班時間,只是單純的要讓上班、加班、補休有依據,但部分學校因未溝通,造成家長憂心、老師傷了心,為意想不到。
會中討論到中午用餐及午休的上班時間認定,大家的一致看法是,老師若有指導學生用餐就算上班,另老師若被賦予巡堂任務,也算是上班。如老師自己用餐,而沒有指導學生用餐,就不算上班。
與會人員指出,許多學校都有訂上下班時間,不過,大家還是依照過去的潛規則,即使訂8點上班,老師7點半之前就到校,放學後仍留在學校,5、6點才離開。由於作息沒改,也沒有什麼問題發生。
鄭邦鎮請與會團體及各校,能向家長釐清,說明學校是以學生為主,只要學生在校,學校就會把學生照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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