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0日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將高中職學生各學年2分之1學分數不及格時「應重讀(即留級)」,改為「得重讀」,也就是要不要重讀學生自己決定。高中校長認為,這樣的做法讓學校失去一項督促學生用功讀書的利器。
教育部次長林淑真表示,這種改變是讓學制更有彈性,各學年2分之1學分不及格的學生,可以選擇重讀或是找機會補修學分。根據現行規定,高中生需要修滿160學分(120學分必修、40學分選修)才能拿到畢業證書。
林淑真指出,從這個學期開始,高中生如果學分不及格但又不想重讀,也可以升級,但要注意的是,3年內至少要修過120個必修學分才能拿到修業證書。高中生讀3年如果連修業證書都拿不到,代表沒有學好。
102學年共有2178個高中職學生重讀,是97學年的2倍。教育部國教署組李秀鳳說,因應這項改變,高中生如果2分之1學分不及格,學校可以開專班讓這群人補修,或是讓他們隨班附讀,學生在學習上有更多選擇。
台北市中正高中校長簡菲莉說,這學期原本有10個學生要重讀,但規定改變後,只有1個學生願意重讀,其他學生都選擇升級、再找機會補修學分。她認為,這樣的調整讓學校失去督促學生用功讀書的利器,學生程度恐怕會下降。
台北市華江高中校長陳今珍表示,現在沒高中畢業證書也能讀大學,但她會提醒學生,萬一大學也沒念畢業,未來最高學歷證明將只有國中畢業證書,這是他們可以承擔的嗎?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立昇說,教育部每年花大錢對國中小學習落後學生進行補教教學,成效如何令人質疑,這些學生進入高中後,若又沒有學力監控機制,取得高中文憑又如何?建議教育部開放高中自訂學力把關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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