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 國教署
中教育會考發生少部分試場英語聽力提早收卷之原因如下:
一、試務作業手冊修改情形
(一)104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試務工作標準作業手冊(內含「監試委員作業須知」)自103年9月起研擬及討論,於104年3月印製,並於4月提供給各考區試務會。「監試委員作業須知」中,有一處(第33頁)誤寫為「聽力試題播音結束」開始收回英語(聽力)試題本及答案卡。
(二)全國試務會於104年4月28日發現作業手冊第33頁與其他內容不一致,經討論確認後,於104年4月30日以教育會考字第10430021500號公文(附件1)檢附修正後之「監試委員作業須知」予各考區試務會,說明「明確定義英語(聽力)試題播畢之收回英語(聽力)試題本及答案卡監試委員執行動作時間點為:俟考試結束鐘聲響起。」並請各考區試務會協助轉知各考場試務主辦學校。
(三)全國試務會於104年5月17日考試當日上午接到部分考區詢問英聽結束時間點的問題,因此於8時24分,再發送簡訊提醒各考區試務會轉知考場監試委員。
二、英語(聽力)提早收卷之後續處理方式
(一)經全國試務會於17日英語(聽力)考完試後,以電話通知各考區回報提早收卷之情形,共有30個考場、79個試場受影響。至17日下午23時50分收到相關說明,更正後,共有31個考場、43個試場受影響(附件2)。
(二)英語(聽力)提早收卷的試場,於17日下午至18日陸續將題本及答案卡送至閱卷闈場,各考區並派2-4名人員,於閱卷闈場以人工方式進行題本和答案卡的檢查,以確認考生有無尚未謄寫完成的情形。若於試題本上有註記或勾選答案,就採認。
(三)若考生所處試場未於前開名單中,請考生於明(19)日填寫前申訴案件申請表(附件3),以限時掛號郵寄(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訴表」)或以傳真(請於傳真後電話確認)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聯絡資料如附件4)提出申訴。教育部國教署諮詢專線電話02-77367446、02-77367483、增加一碼6線0800-012580。
(四)後續相關補救措施,並將於104年5月19日召開全國試務會討論,以維護考生權益。
三、國中會考分工方式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3條「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其辦理方式如下:…二、教育部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設教育會考推動會,審議、協調及指導教育會考重要事項。三、教育會考推動會下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統籌全國試務工作,並由各直轄市政府輪流辦理為原則。四、教育會考考區試務工作,由考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得個別或共同委由考區所在地之學校設教育會考考區試務會辦理之。考區試務會應依全國試務會之規劃,辦理全國共同事項。…」(附件5)
(二)104年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主辦縣市為臺北市政府,由教育部國教署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並由景美女中承辦。因此,由教育部及國教署負責督導國中教育會考推動運作事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成立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全國試務會研訂各項試務實施要點及有關章則。
(三)相關規定中確無明定試務工作標準作業手冊是否應送教育部核定,將列為日後檢討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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