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沒拿政府補助私中 也要10~15%免試

2012-12-28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在立法院表示,12年國教實施後,未獲補助的私立高中職仍要保留10%到15%免試名額;接受補助者免試比率不得低於招生區內的最低標準,假如某區高中免試比率20%,私校至少就得提供20%免試名額。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依照教育部規畫,私立高中職無論有沒有接受政府補助,都得提供一定比率的免試名額。 

立委鄭麗君質詢指出,私立學校就算租的是私人土地,教育部也應用公立的標準限制,並推動領取政府補助的私校公共化。她也質疑,教育部推動免試,103年免試比率為75%名額,到哪一年才能100%免試? 

蔣偉寧表示,教育部規畫,即使是完全不接受政府補助的私校,也應釋出10%到15%免試名額。獲政府補助的私校,一方面從直升比率做限制,最高多只能有50%名額從國中直升,且免試比率不能低於區域內最低標準。 

蔣偉寧表示,教育部正積極與各招生區協商,目標訂在108年每所學校至少釋出50%免試名額,免試比率會逐年檢討。 

昨天討論修正草案還包括有行政院版規範近1年內接受政府學費補助總金額達1億元以上,學生人數超過2200人的私校,必須由主管機關指派公益監察人一席實質監督。初估這類學校約占私校總數三分之一,有67所私校必須設立公益監察人。 

昨天初審通過立委陳淑慧等49人所提開放私校租用土地的來源,不限公有公營事業、財團法人土地,私校未來也可租私人的土地,但限制要設立地上權且租期至少20年,租約限使用目的為設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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