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立委陳碧涵昨天上午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提出小規模試辦台灣版的「公費留/流學制度」,弱勢大專學生免學雜費,每個月還可拿1萬8千多元生活津貼。教育部長蔣偉寧答詢時指出,支持此案方向,將朝此研議,最快102年8月起小規模試辦。
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私校法修正案。陳碧涵質詢時指出,教育不只要培育人才,更要提供社會階級流動的機會。教育部目前雖然全額補助低收入戶大學生學雜費、部分補助中低收入戶的學雜費,但弱勢家庭子女面臨的不只是受教權問題,更是生存權問題。
陳碧涵表示,許多清寒學生必須利用課餘打工到凌晨,甚至因家計困難輟學,更不用談階級流動,因此她提出「公費『留/流』學台灣版」的構想。她建議初步提供每年200個補助名額給弱勢家庭子弟,經由考試或書面審查提出申請,不論讀國立或私立大學及技職院校的任何科系都可申請。
她建議,學生一旦獲取公費資格,教育部除全額或部分補助學雜費,每個月額外支給學生相等於基本工資的1萬8780元作為生活津貼,讓這些學生可以安心念書,一方面替台灣「留住」人才、另方面促進階級「流動」。
陳碧涵指出,公費生的成績門檻、就學期間能否兼職工作、或求學期間學科成績必須及格等,可由教育部另訂規範。
蔣偉寧表示,在台灣讀國立大學學生多出自社經背景高的家庭,來自弱勢家庭的私立與技專學生多,卻付比較高學費。「公費留/流學制度」大方向符合教育部重分配理念。
蔣偉寧說,給學生的生活費未必跟基本工資掛勾,經費來源考慮從學產基金來支應,教育部也會積極募款推動,並小規模試辦,最快明年8月可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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