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9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黃福其、游明煌/台北報導】
台北市各國中的獎懲規定由各校自訂,但即使是同一所學校,不同老師執行的強度也有別。由於獎懲標準無法訂定一致性的規範,家長及教育團體大力反對列入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基北區決議刪除獎懲比序項目。 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強調,基北區所有國中生在校獎懲紀錄不影響升高中入學。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曾質詢,各校獎懲標準不一致,列入比序對學生不公平。舉例來說,有的學校對學生染頭髮、不穿制服僅是勸誡,有的學校卻是記過處分,獎懲標準不一,難免出現家長四處向民代請託的現象。 雖然各校也有制定「銷過」辦法,讓學生從事勞動服務,達一定時數即可銷過,但原來的比序辦法中,只要學生曾被記處分,即使功過全部抵銷,該項目仍將無法拿到滿分。不少家長認為,這根本和鼓勵孩子改過的精神相違背。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國中學務主任林秋霞說,學生若有嚴重違規行為,學校才會記過或警告,如攜帶香菸等違禁品或在學校抽菸等;一般例如染髮、制服不合規定或買飲料等,多只會規勸,不會貿然處分。針對被處分的學生,學校另有「補過」措施,讓學生有改過機會,不會留下不良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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