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私校逼簽賣身契 違約離職賠百萬

2013/11/12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全教總等教師工會最近接到不少私立高中職教師投訴,指控部分私校聘約如同「賣身契」,聘期未滿違約離職,要賠數個月不等的月薪,甚至離譜到要賠100萬元。全教總昨呼籲教育部介入遏止,以免私校勞動條件更加惡化,把好老師全逼走。

教育部表示,部長蔣偉寧已請國教署、技職司、高教司等相關單位,全面檢視私校不合理聘約,要求改善。國教署副署長黃新發指出,教育部是私校督導單位,若聘約訂出賠償半年薪水或更誇張的違約離職條款,教育部不會袖手旁觀,只要接到投訴,會介入處理。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耀南指出,少子化今年開始襲擊高中職,招生不足的高中職,勞動條件越來越差,訂出違約賠償條款,已成常態,私校老師為了保住飯碗,根本沒協商空間。

北部某所私立高中的離職老師,最近向全中產投訴,指該校聘約明訂,聘期未滿離職賠3個月全薪,約14萬元,非常不合理。

黃耀南說,就民法來講,私校和老師訂這類聘約,看似沒問題,但若要求賠償的金額太多,仍可透過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或請法院調解,通常可爭取到只賠償一半或三分之一。

黃耀南還曾聽說,有私校把違約賠償金額提高到100萬元,老師即使被操得很厲害,只能忍氣吞聲做到約滿再離開,否則不但要捲入賠償糾紛,學校甚至連離職證明都不給,這段年資等於作廢。

全教總集體協商暨法務中心執行長張旭政指出,有的私校聘約規定,一旦違約離職,在聘期內領的薪水,要全還給學校,等於做白工,有名私校離職教師就因此被索賠半年薪水共10幾萬元,後來全教總出面協商,老師只賠1個月薪水。

張旭政說,一般企業和員工訂勞動契約,根本沒有這類「預定損害賠償」的條款,這類私校聘約其實不合理,要賠錢也頂多賠1個月就夠了,不能獅子大開口,否則即使鬧到法院,通常也只判賠部分金額。


招生未達業績 老師減薪、沒暑假

2013/11/12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少子化衝擊私立高中職,老師招生壓力越來越大,很多私校規定招生配額,老師課後要到國中校門口發傳單、或到國中生家裡拜訪,沒達到招生「業績」,不但減薪、沒年終獎金,也不能放暑假,有人只月領2萬多元,累得半死,大嘆待遇比超商店員還不如。

莊姓女老師指出,她5年前到屏東一所私立高職任教,學生總數只有800人,學雜費收入比較少,老師月薪也比公立學校少約1萬元,才3萬出頭。

莊老師說,該校規定每個導師一年要招滿10個學生,否則薪資中的「學術研究費」打45折,等於每月減薪約5千元,實領月薪曾只剩2萬8。

她感嘆,每周有2天要留校到晚上6-8點,透過學校取得的國中通訊錄,拚命打電話招生;另2天要開車一一到國中生家裡遊說招生。每天從早忙到晚,也沒補助車馬費,「私校老師,比超商店員還苦!」

最讓她心寒的是,學校主管及董事長根本不把老師當人看,老師盡量配合學校賣命招生,每次開會卻都把老師罵得狗血淋頭,導致老師流動率高,合格教師比率低,她撐了5年,今年8月考到台北另一所私校,聘約7月到期,校方卻以7月是暑假為由,拒付薪水,她正透過教師會爭取權益。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耀南指出,私校老師通常每周授課18-20節,若沒招到足額學生,有的私校只讓老師上10節課,變相減半薪,非常惡質。

另一名北部某私立高職的資深老師則表示,該校要求老師每年招生15人,她任教的科每人還要多招6人給科主任當「業績」,等於1年招21人,但科主任待老師苛刻,很多老師未達標準,被要求暑假每天到校打電話招生;平時有空堂,老師也被指派到各國中校門口,央求國三生填就讀該高職「意願書」,「學校只關心招生,私校老師已淪為推銷員!」

最誇張的是,該校雖然校規很嚴,卻設定每學期結束自動銷過,以免太多學生記3大過退學,學校少了學雜費收入;學生記過無所謂,很難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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