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3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將效法美、英、加等國的碩士學位授予制度,放寬國內藝術、應用科技、體育相關科系的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若順利通過,未來碩士生可用作品、得獎證明,來取代寫論文。
「學位授予法」修正案鬆綁三大類碩士生的學位授予標準,以往學生畢業必須繳交碩士論文,但未來可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來替代,詳細類科與通過認定標準可由各大學自訂。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表示,未來機械所碩士生可能用機械設計作品;藝術所碩士生可用藝術作品;而體育碩士生可用得獎成績來取代論文,至於標準是國際賽奧運、亞運獎項,或是國內的體育競賽成績,則由各大學自訂。
碩士學位授予制度將鬆綁,多所大學樂觀其成,台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所長何康國表示,國外早行之有年,國內部分研究所也逐漸鬆綁,例如有的音樂所要求學生辦畢業演奏會,加上一篇字數較少、結構要求寬鬆一點的「小論文」,藉此審核學生是否具備畢業資格。
「解禁讓碩士生有更多選擇。」大同大學校長、機械工程教授何明果表示,碩士生與學士生特質不同,畢業後要朝研究或就業發展,每個人的出路不同,鬆綁後讓研究生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昨天初審也通過,若選實務型碩士班的學生,未來可用專業實務報告替代論文。
何明果指出,外界認為選實務的學生不用寫論文,學位比較好拿,而且學校也會開後門放水,「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不寫「學術論文」的碩士生,仍要交「技術報告」,並通過報告審查委員會審查,沒有比較輕鬆。
引誘、幫代寫論文 最高可罰百萬
2014/01/03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網路常出現論文代寫廣告,論文抄襲也層出不窮。因論文槍手太猖狂,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將原本禁止代寫範圍所列「創作、展演」,修正為「專業實務報告、作品、成就證明」,讓法條更為明確,希遏止代寫歪風。
教育部表示,不論是代寫業者或個人,若以廣告、口述、宣傳或其他方式,引誘幫人代寫論文、專業實務報告、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或實際幫他人捉刀,都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去年5月就修過學位授予法,要罰代寫槍手,但可能因法條所列代寫範圍不夠明確,迄人無人遭罰。
在網路輸入關鍵字,輕易就能找到代寫論文、期刊報告的網站、廣告,大學生也三不五時收到電郵廣告。
代寫論文這行還因為競爭激烈,削價競爭,價格從「1章1萬」甚至砍到「全包破盤價3萬元」的流血價都有。目前國內在學碩士生超過18萬人、博士生3萬多人,代寫市場愈來愈大,業者有利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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