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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18日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在台北馬場町被槍決了(本報資料照片)。 |
蔣介石一紙手諭「槍決可也」,1950年6月18日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在台北馬場町被槍決了(見圖,本報資料照片)。他被槍決之前的職務是浙江省主席,他早在1947年就離開台灣,一般人誤以為他是因為處理228事件不當遭到槍決,事實上他是在1948年因為策動湯恩伯投共遭出賣;次年被解職並押解台灣囚禁於基隆,1950年5月台灣軍事法庭以通匪罪判處死刑。
陳儀在被宣判死刑時說:「我死精神不死,我死是為國為民而死,以我的血感召台灣青年,以我的血洗盡頑固腦筋的集團。別無遺囑,死後屍體以火焚之。」可見陳儀性格是剛直的。
228事件發生時,陳儀擔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在政府與民眾、軍人與民眾的嚴重衝突下,陳儀接受蔣渭川等人的建議,成立「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表面上宣示要進行民主化改革,但暗地裡卻向南京國民政府求援,蔣介石派國軍21師為主力在基隆登陸,展開鎮壓清鄉,造成不少台省精英及平民百姓罹難。陳儀在3月22日被國民黨三中全會撤職,改任國民政府顧問。
由於228事件傷亡慘重,陳儀被認為是罪魁禍首,事實上,陳儀對台灣不是沒有感情的。二戰結束之後,蔣介石任命他擔任台灣省行政長官正是因為他對台灣十分了解,他在1935年赴台參觀考察,對於台灣在日本殖民下的建設就留下深刻印象,出版過《台灣考察報告》,建議福建學習台灣經濟。他也曾對湯恩伯說:「我以至誠愛護台灣人,台人絕不會仇我,萬一有意外,我願做吳鳳。」
陳儀當年在官場中的評價不惡,他死後,雷震去接靈,撫棺痛哭。許多當年的故舊都寫了詩文悼念。1947年5月4日,離台前夕,陳儀留下一首詩:「事業平生悲劇多,循環歷史究如何;癡心愛國渾忘老,愛到癡心即是魔。」228雖過去多年,風波未定;陳儀歷史功過,亦難以三言兩語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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