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聯合報 記者張嘉芳、李昭安/台北報導
疫病瞞接觸史 我將開罰境管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在南韓疫情擴大。疾病管制署表示,若國人隱匿疾病旅遊史,或醫護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通報病例,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並視疾病嚴重程度要求境管。
為了解南韓疫情與防制情形,疾管署昨已派出防疫醫師前往。
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說,根據我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未治癒且顯有傳染他人之虞的傳染病病人,可限制出國。過去國內曾有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患遭限制出境,若評估MERS疫情嚴重,必要時對個案直接境管。
周志浩說,MERS需在一公尺內密切接觸,才可能傳染。疾管署防疫醫師羅一鈞說:「MERS在患者開始發燒後,才有傳染力。」而且,MERS傳播透過接觸駱駝,或人與人飛沫傳染,主要症狀除發燒、咳嗽,有三分之一個案會有腹痛腹瀉等腸胃道症狀,所以常被當作是流感或感冒。
周志浩提醒,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民眾若有傳染病接觸史或旅遊史,就醫時須據實陳述、不可隱匿,違者可依法開罰一萬到十五萬元。醫護人員診治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個案時,應立即採行必要的感染控制措施,並報告當地主管機關;一旦未在規定時間內通報,可依情節輕重對醫護人員處以九萬元到四十五萬元罰金。
衛福部表提醒至南韓旅遊的民眾,盡量避免前往醫院,注意呼吸道防護及手部清潔。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