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十二年國教爭議/特招 不是為明星高中而辦

2014.08.25【聯合報╱王立昇/台大應力所教授(台北市)】

近日大家為十二年國教特色招生如何辦理而爭論不已,有人認為特色招生是為了明星高中選學生,於是,為了打消「明星高中的迷思」,而主張應取消特色招生。究竟特色招生應如何定位?與明星高中的招生又如何區隔?事實上,明星高中屬於民意的層級,而特色課程是一種教育的方式,兩者在本質上是不同的

高級中等教育法對於「特色招生」並無嚴格的定義,所以產生了許多解釋的空間。

高中職教育介於國中教育及高等教育之間,扮演著銜接的角色。國中階段屬於基礎教育,大家學的都是一樣的,大學的科系則分得很細,可以說是全面的適性分流,那是否中繼階段的高中職也可以有一些適性發展的空間呢?

從適性教育角度看,適性分流就是要提供已找到興趣、性向、能力發展方向的學生適合的學習管道,如果還沒有找到特定方向,就繼續探索。據調查,有近三分之一的大學生進入大學後覺得志趣不合。如果能在高中職階段進行部分的大方向分流,或許可早一點啟發孩子的潛能,如果發現不適合,還可以早一點調整方向。

那要如何分流呢?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提到的多元智能也許可以參照美國哈佛大學加德納教授的分類做解釋:每一個人都有語文、邏輯數學、音樂、空間、肢體動覺、內省、人際、自然等八大智能,只是強弱各有不同。因此,如果特色課程可依此方向規畫,提供智能發展方向已明確的學生最適合的學習環境,才能真正達到「適性揚才」的目標。

至於何為明星高中?能吸引多數學生想去讀的學校就是明星學校,這個觀念是約定俗成的,也是「民心」的表現。明星學校如果辦學不力自然會被學生及家長換掉,但如果強力打消,是不符合民意的。

台大政法中心曾於去年三月針對十二年國教的入學方式,就北北基國中家長進行抽樣調查,在全體一一一三位家長樣本中,高達六十六%贊成公立傳統名校繼續存在。其他民調也有相近結果,顯示多數國人認同公立明星高中的存在。

選擇最佳的學習環境是天賦與法定的教育選擇權,必須受到尊重。明星高中是民意的展現,而特色班是一種教育的機制,兩者存在本質的差異,因此,「特色招生」與「明星高中招生」是不同的。以大學電機系為例,全國可能有數十所大學都設有電機系,但不是每所學校都是明星大學。同樣地,很多高中都可開出語文方面的特色班,不同學校可依照學生程度提供適合教學方式。

建構各種不同智能發展需求的學習環境是特招存在的意義,也是十二年國教的核心價值。特色招生並不是為了明星高中的招生而設的,我們要先做好「特色招生」的定位,才不致因為「打消明星高中」的迷思,而耽誤了孩子多元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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