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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中學家長會說真的,會長這位置幾乎是被拱上去的。 報系資料照 |
有些學校為增加財源,廣設副會長、常務委員等職務,選舉時甚至列出價格表。以雲嘉地區為例,家長會長常見「職務捐」,價碼是國小6萬元、國中10萬、高中50萬元。這些錢如同校長的小金庫,家長會幹事常由學校總務主任出任,只要有難以報公帳的狀況(如學生出外比賽、比賽獎金、紅白帖支出、工程修繕等),即從家長會經費支出。
雲林縣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許展榮表示,雖然各校沒有硬性規定要出錢,但大家約定俗成,委員每人每年繳交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費用,會長的行情則約10萬元。他當初莫名被提名、莫名當選,原本安慰自己也許會讓孩子受到更多照顧,結果反讓孩子成為焦點,學習成果與行為都被放大檢視,孩子壓力不小。
一年至少要捐50至60萬元 還要到處募款
唐一弘說,他目前是建中家長會、建中樂旗隊家長後援會雙會長,一年至少要捐50至60萬元;光是後援會一年就要支援600萬元經費,對外募得400多萬元,其他都由後援會家長吸收,擔任會長也要出得多些,身先士卒別人才願意掏錢。
唐一弘說,最基本要幾十萬,對內要去安撫家長、協助學校,現在財務公開透明化,且每月都要開委員會,如果是心態不正的會長,家長馬上就反彈,「如果風評很差,選票握在人家手上,大家都會知道。」
偏遠地區學校 根本沒人想當
台中市許多公立學校說,早期當家長會長可以「關說」編班,感覺有一些小小權力,現在是教育局統一編班,也不能左右老師打分數,家長會變成「出錢、出力、募款」的「工具人」,有時根本沒人要當,還要拜託家長出面,或是前一年就「儲備」好幾名副會長當接棒人選。
雲林縣教育資源不若都會地區雄厚,林頭國小校長曾智豐表示,學校很幸運,有一群熱心的家長願意付出心力協助校務運作,但在一些偏遠的學校就沒那麼幸運,因為家長經濟能力不佳,根本沒時間參加學校活動,更別提擔任家長委員,校長還得找地方聞人陪同請託家長出任,甚至有主動表明不需繳交會費、不需經常開會,只要家長願意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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